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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條款和條件

有效期:2018年1月1日

除非另有書面約定,否則所有銷售均應遵循以下條款和條件:

一般

Helmer Inc. 在此,DBA Helmer Scientific(“賣方”)謹此向買方(“買方”)出售其正面列出的產品(“產品”),明確表示買方同意接受並受以下條款和條件的約束:這裡列出的條件。買方發出的任何文件中包含的任何條款均被明確拒絕,並且如果本協議中的條款和條件與買方要約的條款不同,則該文件應被視為反要約,並且不能有效地接受買方的文件。買方收到產品或賣方開始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服務即表示買方接受本協議。儘管有上述規定,除非(i)根據賣方授權代表簽字簽署的單獨的完全集成書面協議進行的銷售,否則本協議不適用本協議。在一定程度上,本協議的條款與買方根據團體採購組織(“ GPO”)進行的購買具有衝突,且賣方必須接受GPO的條款。對於根據GPO向買方購買的銷售,除非GPO的條款和條件與本協議的任何條款直接衝突,否則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將繼續適用。除非上述特別規定,否則這是賣方與買方之間關於買方購買產品的合同的完整且排他性聲明。除非由賣方和買方書面簽署,否則對此處包含的條款的任何放棄,同意,修改,修改或變更均不具有約束力。但前提是賣方可以更新這些條款並將其發佈在賣方的網站上,並且在買方更新日期之後發布的所有訂單均受此類更新條款的約束。賣方不反對買方隨後發出的任何通訊中所包含的條款,並不構成對本文中所列條款的放棄或修改。所有訂單均須經賣方授權代表書面接受。

價錢

賣方發布的所有價格或賣方代表報價的價格可能隨時更改,恕不另行通知。除非另有書面說明,否則賣方或賣方代表提供的所有價格有效期為三十(30)天。產品的所有價格將由賣方指定,或者,如果未指定或報價,則為賣方在裝運時的有效價格。所有價格均可能因規格,數量,原材料,生產成本,運輸安排或其他條款或條件而有所調整,這些都不屬於賣方原始報價的一部分。

稅收和其他費用

產品價格不包括與銷售,交付或使用此處涵蓋的任何產品有關的所有銷售,增值稅和其他稅費,所有稅費必須由買方支付。如果買方要求任何豁免,則買方必須為每個相應的司法管轄區提供有效的,經簽署的豁免證書。

付款條件

賣方可在裝運時向買方開具發票,以支付買方根據其正麵條款所應支付的價格和所有其他費用。如果面上未註明付款條件,則自發票日期起三十(30)天為付款淨額。如果買方未能在到期時支付任何款項,則買方應按每月每月百分之二分之一(1.5%)(或更低的價格,法律允許的最高利率)的定期利率向賣方支付利息。賣方收取此類逾期款項或執行賣方在此項下的權利所產生的費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支出和法院費用)。延長付款期限必須獲得信貸批准。賣方保留權利,要求賣方在任何時候真誠地認為買方的財務狀況不能證明所指定的付款條件是正確的,即要求賣方全額或部分預付款或其他令賣方滿意的擔保。賣方可以放貸,並拒絕接受或履行買方發出的任何採購訂單,直到支付所有逾期款項為止。超過$ 5,000.00的信用卡訂單將收取3%的手續費。所有付款應以美元支付。

交貨;取消,買家更改或退貨

產品將被運送到買方指定的目的地F.O.B.賣方的運送點。賣方有權在選擇時分批裝運產品,並分別為每批貨物開具發票。如果買方未能在到期時以其他方式履行其義務而向賣方付款,則賣方保留停止運送產品的權利,並全部或部分扣留貨物。所有運送日期僅是大概的日期,對於因賣方無法合理控制的任何原因造成的延遲交貨或未能交付,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由於賣方無法合理控制的原因導致延誤,賣方保留在合理期限內終止訂單或重新安排裝運時間的權利,並且買方無權拒絕交貨或以其他方式免除任何責任由於這種延誤而產生的義務。由於買方控製而導致交貨延遲的產品可能由賣方承擔風險和費用,並由買方承擔。只有在獲得賣方書面同意並支付賣方取消費用後,才能取消正在處理的訂單。賣方保留根據(i)已經完成的工作量,(ii)產品或服務的類型,(iii)賣方產生的成本,(iv)補貨費用的適用性,(v)收取取消費用的權利。取消費用可能相當於產品或服務售價的100%。除非得到賣方的書面同意並經雙方同意就購買價格進行適當調整,否則處理中的訂單不得更改。在以下情況下,可以退還產品以退還信用:產品是新產品且未使用,賣方技術服務部門在裝運後九十(90)天內已發出退貨授權,在三十(30)天內在Helmer收到了設備簽發退貨授權的天數,將設備以原包裝或Helmer簽發包裝的形式退還給客戶,費用由客戶承擔,退回產品的運費由客戶承擔,將收取20%的進貨費以及任何其他退回費用。從抵免額中扣除後,抵免額將在Helmer檢查設備並認為其狀態良好,特殊要求和/或定制單元無法退還時發出。

標題和損失風險

儘管有上述交易條款,並受賣方停止在運輸途中交付產品的權利的約束,但在賣方將產品的所有權轉移給承運人後,產品的所有權和損失風險將轉移給買方,但前提是該所有權包含在產品中或構成產品一部分的任何軟件的所有權,應始終視情況由賣方或其許可方所有。

保證

賣方保證,在經過產品培訓的人員的正常,適當和預期使用情況下,產品將在實質上符合賣方已發布的規格的條件下運行或運行,並且在材料和工藝上沒有任何缺陷。文檔,已發布的規格或包裝插頁。如果賣方的產品文檔,已發布的規格或包裝插頁中未指定時間段,則保修期限為設備發貨給買方之日起一(1)年,所有其他產品的保修期為九十(90)天( “保修期”)。賣方同意在保修期內選擇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產品,以使該產品在實質上符合上述公佈的規格下運行;但前提是買方(a)一旦發現任何缺陷,應立即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賣方,該通知應包括產品型號和序列號(如果適用)以及保修索賠的細節; (b)在賣方審查後,賣方將向買方提供服務數據和/或退貨材料授權(以下簡稱“ RMA”),其中可能包括生物危害淨化程序和其他特定於產品的處理說明,然後,如果適用,買方可退貨將有缺陷的產品退還給賣方,並由買方預付所有費用。賣方選擇時,替換零件可能是新的,也可能是翻新的。所有更換的零件應歸賣方所有。修理或更換的產品應按照賣方銷售條款和條件中的交貨規定運送給買方。消耗品明確不在此保修範圍內。如果賣方選擇修理有缺陷的醫療器械,則賣方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向買方提供替換的借用儀器,以在修理儀器時使用。

儘管有前述規定,但賣方不對賣方從原始製造商或第三方供應商處獲得的賣方提供的產品進行擔保,但賣方同意將賣方可能從原始製造商處獲得的該產品的任何擔保權轉讓給買方,或第三方供應商,只要該原始製造商或第三方供應商允許這種分配。

賣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承擔由於(I)正常磨損,(ii)事故,災難或不可抗力事件而導致的全部或部分維修,更換或校正的義務。買方或買方的不當使用,錯誤或過失,(iv)以非設計方式使用產品,(v)導致產品外部出現,例如但不限於電源故障或電湧,(vi)產品的不正確存儲和處理,或(vii)與賣方未提供的設備或軟件結合使用產品。如果賣方確定買方要求其提供擔保服務的產品不在本擔保範圍之內,則買方應按照賣方當時的時間和材料費率向賣方支付調查或響應該請求的所有費用。如果賣方提供本保修不涵蓋的維修服務或更換零件,則買方應按賣方當時的時間和材料費率向賣方付款。未經賣方事先書面許可,由任何人或實體對賣方進行的任何產品的安裝,維護,修理,維修,重新分配或更改,或對他人進行的任何篡改,均未經賣方事先書面許可,或未經授權使用任何替代零件立即對受影響的產品作廢並取消所有擔保。

本保修聲明所產生的對有缺陷產品進行修理或替換的義務,是對有缺陷產品的買方的唯一補救措施,除非本保修聲明中明確提供,否則賣方在此聲明不作任何其他保證。就產品而言,無論是書面形式還是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對任何目的的適銷性或適用性的所有暗示保證。賣方不保證產品無差錯或不會有任何結果。

賣方賠償

賣方

賣方同意就任何及所有損害,責任,訴訟,訴訟因由,訴訟,索賠,要求,損失,成本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i)因賣方,其僱員,代理商,代表或承包商因提供服務而過失或故意的不當行為而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費用) (ii)聲稱產品侵犯了任何有效的美國專利,版權或商業秘密;但是,賣方對以下任何賠償項均不構成本條規定的賠償責任:(i)買方,其僱員,代理商,代表或承包商的疏忽或故意的不當行為;(ii)任何第三方,(iii)將產品與賣方未提供的本身不會構成侵權的設備或軟件結合使用,(iv)符合買方的設計,說明規範,(v)在應用程序或環境中使用產品未經賣方事先書面批准,並非賣方設計的產品或(vi)賣方以外的任何人對產品進行修改的產品。買方應立即向賣方提供書面通知,告知其根據本協議承擔的彌償責任所涵蓋的任何第三方索賠。賣方有權對此類索賠的抗辯擁有專有控制權,或者由賣方選擇解決。買方同意在賣方履行本節義務方面與賣方進行合理合作。

儘管有上述規定,但如果賣方自行決定並自付費用,則與賣方侵權有關的賠償義務應予以消除和減輕(a)買方應不要求買方額外承擔獲得繼續使用產品的權利; (b)替換或修改產品,使其不構成侵權,但前提是修改或替換不會對產品的規格產生不利影響;或(c)在(a)和(b)不可行的情況下,根據五(5)年的攤銷時間表,向買方退還買方為此支付的攤銷金額。根據上述賠償條款,賣方對此處描述的索賠對買方承擔全部責任。

按買家

買方應向賣方,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和部門及其各自的管理人員,董事,股東和僱員提供賠償,並由經驗豐富的資深律師進行辯護,並使賣方,母公司,子公司,分支機構和部門免受任何和所有損害,責任,訴訟,訴訟因由的損害,訴訟,索賠,要求,損失,成本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支出和法院費用),其範圍是由於以下原因或與之有關:(i)買方,其代理商,僱員的過失或故意的不當行為,代表或承包商; (ii)在產品本身不會侵權的情況下,將產品與賣方未提供的設備或軟件結合使用; (iii)賣方遵守買方提供給賣方的設計,規格或說明; (iv)在未為其設計產品的應用程序或環境中使用產品;或(v)未經賣方事先書面批准,由賣方以外的任何人對產品進行的修改。

責任範圍

儘管此處包含任何相反的內容,但賣方在這些條款和條件下的責任(無論是否出於違反合同,侵權,賠償或其他原因的責任,但不包括對賣方的責任(對於賣方而言)根據上文第7條的規定))不得超過買方針對此類產品向賣方支付的零售價的總購買價。儘管此處包含任何相反的規定,但在任何情況下,賣方都不應對任何間接,特殊,繼發性或偶發性損害負責(包括但不限於因使用設施或設備的損失,收入的損失,收入的損失)或損失),無論賣方(a)已被告知可能發生此類損害或(b)疏忽大意。

出口限制

買方承認,每種產品以及任何相關軟件和技術(包括賣方提供的技術信息或包含在文檔中(統稱為“項目”))均受美國的出口管制。政府。出口管制可能包括但不限於美國商務部(“ EAR”)《出口管理條例》中的管制,該條例可能會限製或要求從美國出口物品及其再出口的許可證。從其他國家出口。買方應遵守EAR以及與任何物品的出口,再出口和進口有關的所有其他適用法律,法規,法律,條約和協議。在未先從相應的美國獲得所需的許可之前,買方不得這樣做 政府機關; (i)出口或再出口任何物品,或(ii)出口,再出口,分發或供應任何物品到任何受限製或禁運的國家或被拒絕或限制其參加出口特權的個人或實體美國 政府。買方應在與適用的出口或進口控制法律或法規有關的任何官方或非正式審核或檢查中與賣方充分合作,並應賠償買方或與其有關的任何違反本節的行為,並使其免受損害,顧問,代理商或客戶。

(a)未經賣方事先書面同意,買方不得委託任何職責或轉讓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要求,並且任何此類嘗試的委託或轉讓均無效。(b)本協議下當事方的權利和義務應受印第安納州法律管轄並根據印第安納州法律解釋,而不得參考其法律選擇規定。雙方特此不可撤銷地同意美國印第安納州漢密爾頓縣的州和聯邦法院的專屬管轄權,以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訴訟,並放棄其可能以住所或其他方式享有的任何其他場地。(c)如果買賣雙方之間有關於本協議的任何法律程序,則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陪審團進行審判的權利,並且雙方均放棄其根據適用法律或其他方式享有的任何權利陪審團的審判。根據本協議引起的任何訴訟必須在訴訟因由發生之日起一(1)年內提出。(d)特此明確排除《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對本協議的適用。(e)如果本指南所包含的任何一項或多項規定在任何方面均屬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本指南中其餘規定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應保持完整。力和效果,除非修訂版實質性地討價還價。(f)賣方未執行或放棄違反本文中包含的任何規定,並不構成對任何其他違反或此類規定的放棄。(g)賣方應與客戶合作以監控發票的準確性,並應要求進行適當的內部審查。審查應限於每年一次,並且應涵蓋之前的十二(12)個月。收費過高應合理計入。如果客戶聘請外部顧問來審查發票的準確性,Helmer保留收取合理費用以獲取向該方提供的支持的權利。(h)買方同意賣方提供給買方的所有價格,折扣和技術信息均為賣方的機密和專有信息。買方同意(1)對此類信息保密,並且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類信息,並且(2)僅將此類信息用於買方的內部目的以及與本協議提供的產品有關。本文中的任何內容均不限制對公眾可用信息的使用。(i)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任何通知或通訊均應為書面形式,並應視為在收到本人指定的地址或通過掛號郵資預付郵資的一方親自交付或三(3)個工作日後收到任何一方可能不時指定給另一方的其他地址。(j)賣方可自行決定向買方或其僱員提供適用的產品培訓。

可接受的付款方式

賣方更喜歡通過ACH或其他在買方和賣方的銀行帳戶之間直接交換資金的電子界面方法來接收付款。賣方還接受郵寄到其匯款地點的支票。對於$ 5,000.00以上的訂單,賣方確實接受信用卡付款,並收取百分之三(3%)的手續費。

醫療/醫療報告要求

如果買方是Medicare / Medicaid資金的接收者,則買方承認已獲悉並同意完全準確地對根據本協議支付的任何折扣,折扣或其他補償的總值進行說明並報告其適用的成本報告。一種符合所有適用的聯邦,州和地方法律法規的方式,這些法規為折扣建立了“安全港”。如果買方要求賣方提供其他信息以符合其報告要求,則買方應向賣方提出書面要求。買方承認,同意此類報告要求是賣方提供產品的協議的先決條件,並且如果買方不同意遵守此類義務,賣方將不會訂立本協議。


Helmer Inc. 銷售條款和條件修訂於1/1/2020

先前版本1/1/2018